“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制定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明确未来几年金融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指导金融机构在体制机制、人才队伍、技术储备、业务创新等方面前瞻布局,有序推进。”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日前在第四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说,目前发展规划正在相关部门会签协调意见,预计将于近期出台。
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正在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促进金融科技业态推陈出新、百花齐放。
“发展金融科技的初心,是运用现代科技成果赋能金融提质增效。”李伟说,但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科技的发展之路绝非坦途,既要面临人才机构失衡、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突出问题,还要应对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挑战,特别是个别机构缺乏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打着科技创新的旗号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侵害消费者的资金和信息安全。
“除了制定、加强金融科技的研究规划与统筹协调,人民银行将重点从3方面着手,强化金融科技的示范引领和生态建设,不断提升其规范发展的水平。”李伟说。
第一,做好金融科技的行业管理。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金融科技要把保障金融安全作为底线和红线。央行将着力构建金融科技监管的基本规则体系,主动营造有利于金融科技发展的良性政策环境。其中又包含了4个要素。一是加强关键信息技术的应用管理,研究制定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的监管规则,针对技术架构、安全管理、业务连续性等提出管理要求;同时,引导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开展合理运用,纠正部分机构“有技术就滥用、有技术就任性”乱象。二是强化金融信息的安全保护,明确覆盖金融信息收集、传输、销毁的全周期策略。三是加强金融科技的创新产品管理,通过社会公示、行业备案,打造自主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协同的金融科技治理格局。四是强化金融科技实践,探索运用自然语言分析,提取文本规则中的量化指标,实现金融监管的数字化、程序化,提升对系统性、交叉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能力。
第二,做好金融科技的示范引领。“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比较显著,金融机构众多。金融科技的运用,特别是在运用初期,可能需要经过一个迭代发展、试错的过程。”李伟说,为此,央行会同相关部委,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0个省市开展金融科技应用的试点。
第三,做好金融与科技的协同发展。“金融发展需要依靠科技的驱动,科技进步也离不开金融的反哺。”李伟说,金融机构要合理运用金融创新,完善金融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同时,应根据金融科技企业的成长规律,发挥金融在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扶持优秀企业发展,优化银企之间的金融科技生态环境,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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