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于日前印发《天津市乡村“五大振兴”实施方案》,对天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产业振兴方案”着力加强农业产业的龙头带动,加快建设产业融合示范园区,扩大农业产业基地规模,着力打造农业特色品牌,大力推进农业对外合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等。
“人才振兴方案”着力通过主动引才、协调引才、精准引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等六类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人才激励和服务力度,加大人才待遇保障力度等。
“文化振兴方案”着力提升农民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农民文明素养,推进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传承和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大力丰富乡村文化生活等。
“生态振兴方案”着力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严格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生态环保意识等。
“组织振兴方案”着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机制,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完善村级各类组织负责人向党组织述职制度,加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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