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发改委消息,近日,省发改委会同省教育厅、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面向在我省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省纳税的企业(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除外),公开征集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
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并符合条件的即可申报。相关部门建立了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http://cjrh.fjcpc.edu.cn),企业自愿申报并提交证明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
全省将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但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通知要求,结合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工作,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同步组织开展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试点工作,依托行业组织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标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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