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省商务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地)开发区主管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全力组织和服务开发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做到一手抓防控、一手促发展,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安排好本地开发区工作。
一是分类分批组织企业有序复产复工。按照疫情可控程度以及城市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产复工,并按要求进行报备。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保障群众正常生活所需的企业以及维护城市正常运行所需的企业,要迅速复工达产。对于省百大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龙头企业等要抓紧复工谋划,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分批开工开业。其他一般企业,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错峰开工。
二是全面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复产复工防控疫情工作组织机构,设立复产复工、疫情防控、企业服务等工作专班,专人负责开展工作。复产复工企业要实行厂区封闭管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对外省、外地返厂复工人员严格落实相关隔离措施。要严格落实岗位防疫和个人防护措施,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要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
三是认真落实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政策措施。要落实好各部门疫情防控期间陆续出台的有关支持政策,保证相关政策在开发区落地。要针对本地本开发区实际情况,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项目建设、生产和职工生活问题,制定加大金融支持、保持就业稳定、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恢复生产等政策措施,缓解开发区内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四是创新开发区管理和服务方式。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数字政府”一站式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行“不见面”审批等管理和服务,确保疫情期间政务服务不打烊、审批效能不降低。对于洽谈签约的项目、准备开工的项目、准备投产的项目和拟招商的项目,要实行“不见面”跟踪服务,做好基础性工作,强化项目推进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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