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海关总署、山东省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2月7日,青岛海关提出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17条意见。
意见共分5方面,分别为主动担当,全力保障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保障供给,促进农产品食品生活消费品和生产原材料进口;特时特办,多手段多途径简化进出口业务办理;竭力帮扶,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进出口企业影响;聚策聚力,加快推动山东外贸高质量发展。
保障防控物资快速通关方面,青岛海关开辟绿色通道和专用窗口,确保通关“零延时”;预约加急通关,全天候保障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通关;优化特殊物品监管,简化医疗器械监管;优化携带寄递监管和邮件快件监管流程,提升客带货通关便利程度。
促进农产品食品生活消费品和生产原材料进口方面,青岛海关将开辟进口农产品食品绿色通道,实施快验快放;优先安排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全力保障进口生活必需消费品快速通关;全面推行“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措施,实行“先放后检”“即报即放”“即查即放”,全力保障生产和恢复生产必须的原材料进口。
多手段多途径简化进出口业务办理方面,青岛海关将成立专家团队,提供通关、查验、减免税等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建立“一对一”的企业问题快速解决机制;加工贸易企业(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海关可办理手(账)册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疫情防控期间鼓励以“少接触”“无接触”方式办理业务,允许通过快递办理业务,能后续补充原件或手续的,一律先行办理。
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进出口企业影响方面,青岛海关将针对性、临时性调整风险布控水平,最大限度降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并提高先期机检和非侵入式查验比例;积极实施滞报金和滞纳金减免政策,让利于企,最大程度释放企业资金利用空间;对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特殊区域的企业优先开展AEO培育、优先认证,增加AEO企业数量,提升AEO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
加快推动山东外贸高质量发展方面,青岛海关将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帮扶力度,密切监测疫情对进出口贸易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及时做好预警分析和提出对策建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表省市双招双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服务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并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兴业态扩大发展;加快推动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等海关支持措施落地见效,引导企业用好用足海关利企惠企政策;充分发挥海关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以及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的优势,加快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所带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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