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德市有关方面获悉,宁德将加快全市范围内的城区、社区、景区、厂区、港区、校区等重点区域电动化,营造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良好生态,全力将宁德打造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样板城市。
根据《宁德市进一步加快“电动宁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德将在电动城区、电动社区、电动景区、电动厂区、电动港区、电动校区等方面发力,加快建设“电动宁德”。
在电动城区方面,宁德新建公共停车场(点)要配建20%以上为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车位,已建公共停车场(点)改装一定比例车位为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车位。全市新增和更新执法执勤用车70%以上采用新能源汽车。全市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较上年有所提高;分时租赁汽车100%采用新能源汽车。全市公交车100%实现纯电动化。电动社区方面,全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并列入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许可、验收审批内容。老旧小区加快改装现有车位建设充电设施。电动景区方面,全市A级旅游景区新增和更新的车辆100%采用新能源汽车;景区内现有停车场(点)配建或改装20%以上车位为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车位。电动厂区方面,鼓励引导全市辖区央属国有企业、工业企业和在宁省属、市属国有企业办公场所及厂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按合理比例配建充电设施。电动港区方面,港口作业区新增和更新的物流用车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并合理比例配建充电设施。电动校区方面,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全市教育系统的推广应用规模,校区现有停车场(点)配建或改装20%以上车位为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车位。
此外,全市环卫单位新增、更新和新一轮中标的第三方保洁公司城市环卫用车100%采用新能源汽车;全市城区寄递物流用车50%以上采用新能源汽车;全市自动挡考试用车100%采用新能源汽车、自动挡教学用车15%以上采用新能源汽车。
为了在2020年基本实现“电动宁德”,宁德市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即支持在高速公路互通口、国道、省道等主要路口建设集中式充电站,满足城际间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充电桩建设,在现有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基础上,扩大充电服务网络,加快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插座,便利群众充电需求,解决群众充电难题。同时,加快全市社区、景区、厂区、港区、校区等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由市住建、文旅、发改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先行确定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点,划定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备充电设施,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方面作出积极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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