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近日公布,山西省将围绕企业关切度高、涉及项目多、报建梗阻大的重点核准事项,开展承诺制改革试点。其中,先行在山西综改示范区、11个设区市各选择1个开发区,开展核准类产业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
山西省通过建立政府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变部门审批把关为企业信用约束,变严进宽管为宽进严管,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实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全覆盖,做实做强“承诺山西”品牌。
此次改革试点项目范围包括最新公布的《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产业项目(不包含能源矿产类项目)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对项目开工前可能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强制性评估事项,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企业承诺、简化、保留审批四类,进行调整优化、流程再造,着力打造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六最”营商环境。
开展开发区核准类产业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共精简调整审批事项33项。其中,政府统一服务事项14项,包括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企业承诺事项10项,在企业办理承诺事项时,需承诺的内容企业可一次性合并出具;简化事项9项,包括农用地转用审批、占用征收林地审批等。
优化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流程精简调整事项29项。其中,政府统一服务事项3项,包括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企业承诺事项7项,包括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简化事项11项,包括农用地转用审批、占用征收林地审批等;保留审批事项8项。
另外,山西省还将取消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环节,实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承诺制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制、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企业签订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重要工程实行专家论证制,并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即可组织开工。取消土地审批六部门核查,企业不再办理该事项,原核查内容在具体审批事项办理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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