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六部门制定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完善资源要素保障、着力解决融资难题、引导扩大转型升级投资、巩固提升产业链水平、深入挖掘市场需求潜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八个方面,推出70条具体举措,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步伐,实现高质量发展。
减税降费 助企降本
《实施方案》提出,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政策延续至今年12月31日,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收费。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予以全额返还。
通过清理转供电加价、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加快“公转铁”运输结构调整,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科技创新 奖补多样
《实施方案》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对新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奖励30万元。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企业,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
对高校、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联合设立的股份制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且股权占比不低于30%的,按该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企业产品(技术)销量(营业额)增长等绩效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强要素 促融资 深挖潜
《实施方案》提出,允许中小民营企业联合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可按规定进行宗地分割。
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道,保障民营企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允许“一照多址”,对无需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除外)且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区域范围内,可申请多个经营场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授信支持。根据人民银行等部委的文件要求,继续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对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补助贷款利息、担保、评估等费用总额的50%,最高补助20万元。
《方案》还在引导扩大转型升级投资、巩固提升产业链水平、深入挖掘市场需求潜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比如,支持民营企业投资信创、半导体、大数据等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能源革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布局未来产业。我省1000亿元授信额度的新基建专项贷款向民营企业倾斜。
支持民营企业成长壮大,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省级财政对当年首次“小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的奖励;工业企业首次“小升规”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上工业企业库的,省级财政给予每户5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出的,再给予每户10万元的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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