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近日正式印发。
“总体而言,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在政策制度设计上日渐完善成型,”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陆敏说道:“但从一线人员实际操作层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法规文件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不利于成果转化,导致不敢为;成果管理和转化服务能力比较弱,导致无力为;技术市场生态还不健全,导致不便为等。”
为了解决上述痛点,《行动方案》立足政策落实、问题解决,对行动方案进行全面的设计。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3年,在上海基本建成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技术转移能力明显提升,统一开放、功能完善、体制健全、平等高效的技术市场体系。
此次发布的新一轮《行动方案》的着力点在于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解决捆绑科研人员手脚的“细绳子”问题,也就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科研人员实际操作会碰到的各种问题。比如,《行动方案》指出,推动开展相关机制探索,在科技成果未有明确转化意向之前,可将其视同科技资源进行管理;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对此,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刘群彦评价说,非常及时、非常重要,“这将对学校新时期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和支持作用。”
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丰富成果转化主体。上海集聚了庞大的国企资源,国企孕育大量成果和产业需求。推动国企体制机制改革,包括推动国企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等。
据悉,《行动方案》第9条提出,试点建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引导资金。旨在强调科技成果概念验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筹资设立概念验证基金,试点建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引导资金,鼓励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投资早期科技成果等。
医学也是上海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行动方案》新增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成果转化要求,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医学领域成果转化的路径机制与服务模式。
《行动方案》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筹资设立概念验证基金,试点建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引导资金,鼓励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投资早期科技成果等。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新一轮《行动方案》还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同,主要任务涉及科技、教育、发展改革、经信等十余个委办局,上海市卫健委、市科创办也加入到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行动方案》也强调了市区两级在转化载体平台建设、技术市场配套政策等方面加强联动,以及长三角技术市场一体化发展和国际技术转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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