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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区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2018-11-30 灌云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孙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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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灌云经济开发区在选人用人方面的视野更加宽阔,渠道更加宽畅

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灌云经济开发区在选人用人方面的视野更加宽阔,渠道更加宽畅,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但从现实情况看,当前选人用人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

一、选人用人基本情况

灌云经济开发区始建于2002年,200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内设机构为“一办一部五局一中心”,即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审计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招商局、综合服务中心,均为副科级建制,其中综合服务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其他部门均使用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根据三定方案,开发区机关核定参照公务员编制30名,领导职数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各1名,均为副处级领导职务;管委会副主任4名,均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副科级中层领导职数8名(含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近年来,灌云经济开发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组织程序,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杜绝“三超两乱”。针对裸官清理和在职、退休领导干部企业(社团)兼职问题,加大力度、仔细排查,确保早发现早清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既体现党工委集体领导和把关,也注重充分发扬民主;既把握以德为先的标准,也注重实际才干,考虑人岗相适;既看干部的一贯表现、一贯口碑,也注重观察此人在关键时刻、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的担当精神。建立新招录人员下企业一线锻炼制度,锻炼期满后,由本人、党群工作部和企业三方进行评价,鉴定结果作为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任职定级、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全县首家常态化开办“周六大讲堂”,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新华日报》予以刊登推介;在全区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争做“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好处事、不出事”表率的作风转变集中活动,努力打造一支能作为、敢作为、会作为、有作为干部队伍。经常性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和防范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事管理体制不顺畅。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工委工作,管委会主任主持行政工作,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行使选拔任用干部职责。但党工委书记通常都是由县委常委担任,因参与县委分工,无睱过多顾及开发区工作。管委会主任主抓开发区的日常管理服务和项目建设工作,没有人事管理决策权,形成管事权与用人权的不对等、不协调,直接影响管理和工作推进的质效。

2.混编混岗情况严重。开发区管委会共有干部职工143名,其中班子成员14名,中层干部14名;实有在编人数4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16人,事业编制33人,合同制人员76人。现有的内设机构为一办一部五局一中心,一办一部五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综合服务中心为事业编制。由于实有在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人员较少,难以承担起一办一部五局工作,导致大量混编混岗情况出现。目前有22名事业编制人员在一办一部五局岗位使用,有2名公务员在事业编制岗位或国有公司使用。

3.缺乏用人优先调配权。连云港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全市开发园区内生活力的意见》(连委办发【2015】74号)明确指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班子配备时优先选配懂经济、会招商、善运作、开放型领导干部;在干部调配时注重听取开发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充分尊重其在班子调配上的建议权;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职位,可由开发园区提出意见、采取聘任、挂职等方式,面向社会选拔。”但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区管委会没有用人优先调配权,股级以下干部3年多没有调整,严重影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干部队伍专业素质亟需提升。当前,正是开发区实施“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期,但从开发区的当前情况来看,干部专业化能力与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方面,熟悉招商引资、财政、投融资等专业的干部严重紧缺,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一些领导干部工作有热情,也有干劲,虽然努力工作但成效并不明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懂门道、缺乏专业能力。另一方面,一部分领导干部对新知识的更新补充不及时,对专业化要求不重视,导致在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面前常常出现能力短缺、素质短板、方法短路的现象,被工作牵着“鼻子走”,很难打开工作局面。

5.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现行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比较笼统,还没有一套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职务、不同工作岗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绩考核结果的立体性、精准性。

三、对策建议

一是实行市场化、企业化的管理模式。根据连云港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全市开发园区内生活力的意见》(连委办发﹝2017﹞74号)要求,“推行‘全员聘用制、身份档案制、岗位工资制’管理模式,干部、员工的原身份性质、职级、职称、工资标准等均保留在本人档案中,在开发园区的身份和待遇按被聘(任)用岗位及职务确定;干部、员工按聘(任)用的岗位确定工资待遇,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二是特殊岗位推行聘任制。对开发区发展特殊需要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探索采取聘任制和劳务派遣等方式,实行特岗特薪、特职特聘。按照连委办发﹝2017﹞74号文件的要求,对规划、建设、招商等专业性要求比较强的职位,可由开发园区提出意见,采取聘任、挂职等方式,面向社会选拨。

三是建立全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工作岗位分析,构建具有部门和行业鲜明特点的岗位职责规范体系。在科学界定内设机构和岗位个人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全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问题。

四是强化督查问效。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躲事懒政行为,坚决执行各项制度和考核奖惩意见,工作中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促进干部职工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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