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山东省半数保税港区内企业可享"营改增"抵扣红利

   2019-02-25 齐鲁网
43
核心提示: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财政部等三部委将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扩大到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财政部等三部委将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扩大到山东省临沂、日照、潍坊、威海等4个综合保税区。加上此前已被列入试点范围的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全省享受试点资格的保税港区已经过半。

据山东省财政厅税政处负责人介绍,具有试点资格的保税港区可享受下列多项税收优惠:

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内销货物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区外购进货物,可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出口退税凭证;

进口货物继续适用保税政策;

出口货物在货物实际离境后申请退税;

进口自用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办公用品,暂免征收进口税收;

试点满36个月的企业可申请退出试点。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