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发展现状分析

   2019-02-26 中国医药报
53
核心提示:当前,生物医药产业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某项针对全球生物医药重点集聚区发展优势及成功经验的研究

当前,生物医药产业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某项针对全球生物医药重点集聚区发展优势及成功经验的研究发现,生物医药产业有着天然形成区域集群发展的基因。同时,政府的指导、规划及技术创新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不仅规模越来越大,发展也越来越规范。

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伴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而生。2009年,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成为我国首个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截至目前,我国共批准成立了168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生物医药类(含医疗器械类)产业园区有67个,形成了包括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和东北地区在内的产业集聚区。此外,中部地区的河南、湖北,西部地区的四川、重庆也呈现出良好的产业基础。

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典型代表包括: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上海张江药谷、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武汉光谷生物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和成都天府生命科技园等。

特点:政策支持与创新驱动同步

为了更好地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分批建设了22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以促进生物医药人才、技术、资金等产业要素向优势地区集中,产业集聚效应显现。“十二五”时期,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纷纷出台生物医药产业政策,逐步将生物医药产业培育成区域主导产业。“十三五”时期,工信部等六部委印发《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明确提出各级政府需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规划产业集聚区。

在国家顶层设计战略的要求与指导下,我国生物医药产业逐渐呈现集聚发展态势,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也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发展特点。

政策支持,推动园区形成与发展

政府及宏观政策的支持,是促进生物医药行业规范发展的前提。

一方面,国家不断选择产业基础好、创新能力强、营商环境优、开放度高的区域,扶持建立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另一方面,各地政府逐渐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先行,通过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各地形成具有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如泰州医药城、上海张江药谷、武汉光谷生物城等。

管理模式主要分为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开发两种类型

政府主导类型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由政府投资开发,专门成立园区管委会,负责管理运营,通过创新型企业孵化、重点企业培育等形式,推动园区产业集聚,并为园区搭建包括科研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等在内的创新资源。

企业投资开发类型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又分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投资开发两种形式。园区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土地一级和二级开发运营、产业服务、产业投资等业务布局,实现盈利,典型代表有上海张江高科;资本运作模式主要包括园区运营平台公司与政府通过共同设立产业基金或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投资基金,以及园区运营平台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等模式。

园区产业创新能力驱动因素呈现生态化、网络化发展趋势

“十一五”期间,国家大力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博士后流动站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这些高端研发平台构成了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技术创新体系。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园区逐渐加强与高校、医疗机构、龙头企业、CRO(合同研发组织)等社会优质资源的整合,并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随着近年来各地出台的“人才新政”,海外人才成为推动各地产业发展的加速器。此外,前沿生物技术的不断突破,新业态、新模式的相继出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社会投资机构加入,共同助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打造创新里程碑。

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上海张江药谷、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园区逐渐形成政府、高校、风投机构、基础研究机构、医疗机构等组成的创新网络,为园区产业规模化与集聚化发展,园区乃至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关键支撑。

问题:顶层设计与发展后劲不足

综观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园的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

顶层缺乏统筹规划,导致园区布局分散,产业同质化现象严重

国家层面,缺乏统筹的空间布局规划,导致全国范围内出现大量产业定位与产业发展方向相同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地方层面,由于缺乏全省、全市或者全县层面的空间布局,园区数量众多、分散且规模较小,园区产业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缺乏明确的区分,在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方面,出现区域内部与周边区域低水平重复,甚至导致恶性竞争等问题。

园区产业准入、退出与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产业准入层面,缺乏明确的产业审核机制,导致园区招商方向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符。此外,中西部某些不发达区域在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时,由于产业准入门槛低,易产生承接环保要求不达标的产业等问题。

产业退出层面,缺乏明确的退出期限与退出条件。以孵化器为例,根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规定,在孵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但很多在孵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并未及时从孵化器迁出,由此造成资源不能合理配置,孵化器源头活力不足。

产业考核层面,政府在对园区考核时,并未基于园区的定位与发展导向,而是以园区产值、税收贡献等指标为导向,缺乏对产业创新能力、服务能力、产城融合效果等指标的考量。

园区创新要素联系不紧密,影响园区创新网络绩效

目前,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发展不均衡,大部分园区创新能力不强,园区内医药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医疗机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交流,创新要素联系不够,影响创新网络在专利、科技成果转化率等层面的绩效水平。

此外,企业存在科研投入不够、创新认识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产学研合作机制尚未健全,进一步影响了企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原始创新能力。

产城分离,出现“只有产业没有城市”的发展窘境

部分园区在规划之初,并未关注产业与城市的融合发展,大都着眼于“工业区建设”,出现“只有产业没有城市”的发展窘境。城市化功能的生活性公共设施建设和社区的配套服务力度不足,对产业区的支撑性不足,影响了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建议:统筹规划与完善标准结合

基于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现状,建议如下:

统筹规划,重点扶持几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生物医药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研发周期长等特点,集聚发展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路径,因此,要重点扶持几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立足国内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基础,重点在新药创制、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扶持3~5个顶尖产业集群,瞄准世界前沿技术趋势,差异化布局各产业集群产业定位,同时给予各类政策和资源倾斜,快速提升产业集群的国际竞争力。

完善产业准入退出标准,建立科学评价体系首先,加强产业管控与审核,明确审核流程,杜绝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入园。同时,构建招商“黑名单”,将具有失信记录的企业纳入“黑名单”,防止引入园区。

其次,明确企业退出机制。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设立刚性出孵年限;针对达到出孵期限却不够“毕业”标准的企业,通过设立加速器,承接转移。此外,动态化监测园区企业外迁扩张需求,将具有迁址意向的企业纳入预警体系。

第三,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以园区定位为导向,构建考核指标体系,例如,以产业原始创新为定位的产业园区,要以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作为考核导向,加大对园区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情况、园区企业研发活动情况、园区高层次人才数量等指标的考核力度。

打造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创新要素集聚与网络化、协同化发展

构建数字化专业创新服务系统,打造产业创新服务平台。通过产业数字化生态系统,了解区域生物医药创新要素和创新实力,同时能掌握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资源的最新分布,实现创新要素的全球链接,精准掌握全球创新人才、创新技术和创新资本等资源。

基于产业数字化生态系统,以产业创新要素的数字化为抓手,推动产业创新服务资源的集聚,由政府发起构建市场化运作、服务于双边市场模式的第三方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实现产业创新服务的精准匹配。

加强产城融合,打造国际生态宜居环境

美国硅谷产城融合发展模式值得借鉴。硬件环境方面,园区内要建设高档住宅、大型购物中心、超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等,这是实现产城融合的基础,也是园区演变为科学城的前提;软件环境方面,园区内不仅要引进一流的医疗、保健、教育、休闲娱乐等资源,还要着重培养社会人文气息,通过举办各种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来增强人才对本地的认同感。

在知识经济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园区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竞争,尤其是对全球优秀人才的竞争。因此,国内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在打造人才高地的系统工程中,必须着重解决园区“宜业不宜居”“产业网络发达而社群发育不足”等问题,推动产业建设与城市功能建设并重、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并重。结合城市国际化要求,合理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将高端产业区域和现代社区有机结合,打造生活实验室,建设生命科学、健康生活示范城,并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火石创造供稿)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