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养”在高校、科研单位及企业的大型科学仪器,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相关研发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近年来,宁夏自治区科技厅不断强化政策措施,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共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一是出台文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组织起草并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了《自治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用两年时间,将全区财政资金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20万元以上科学仪器全部纳入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开放共享,建立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考评机制,设立共享补贴专项,实施共享激励和封闭处罚机制,进一步解决大型科学仪器分割、封闭和重复购置问题,促进和保证大型科学设备共享利用和社会化服务。
二是设立专项,充分调动仪器拥有方使用方开展开放共享的积极性。与自治区财政厅一同筹集资金建立了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贴专项,对科学仪器拥有单位向社会开放共享及各类单位使用科学仪器进行科研检测活动等实行“双补”,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夏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贴实施细则》,当年共补贴大仪共享单位13家,补贴金额150万元。
三是规范管理,探索建立了大仪共享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实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的规范化管理,使专项补贴更加透明,共享数据更加直观,开发了“宁夏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信息系统”,系统集中了“在线注册、在线登记、在线评价”等功能,基本实现全区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的线上对接、运行、统计和评价工作。
在政策和专项的推动下,大仪共享单位和仪器数量不断增加,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逐渐加强。截至2015年底,在大大仪共享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的科学仪器资源单位达到66家,入网科学仪器达到1058台(套),科学仪器总值超过4.5亿元,入网科学仪器对外共享率达到80%、利用率达到90%、开机率1180小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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