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日,内蒙古科技厅印发了《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要用3年时间,形成较为完善的、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制度,使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的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到2023年底,自治区新备案30家以上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在强化科技特派员与地区产业发展需求有效对接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覆盖面;以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式,重点围绕自治区11个百亿元以上农牧业产业集群,引导高校院所推动组建相应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开展下基层服务行动,提升全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能力和组织化程度。
《方案》的重点任务将落实到推动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提升科技特派员组织化程度,提高科技信息化服务效能,拓展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五个方面。同时,完善相关的扶持激励政策,在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层面,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支持力度。其中,在自治区层面,对备案的自治区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根据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对服务团队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对评估优秀的基层工作站按年度给予不低于15万元后补助支持。
《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发展壮大和规范管理全区科技特派员队伍,动员激励广大科技特派员下沉基层一线,深入农村牧区开展科技服务与创新创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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