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未来五年港城高新区将完成“三区”建设任务。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高新区体制机制持续创新,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成为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创新联动引领区、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国家高新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7%以上,省级高新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5%以上。主导产业自主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国家高新区排名大幅跃升,建成一批高端人才集聚、特色产业创新高地。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市前列,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形成一批标识度高的特色主导产业,为打造区域创新中心提供强劲新动能。经济贡献显著提高。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超过80%,省级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超过70%。高新区规上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超过45%。
连云港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35年,连云港市将建成一批具有地区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主要产业进入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连云港市将在高新区实施一系列突破性政策。在这次《实施意见》中,安排了一批具有突破性的政策:支持高新区加快建设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特色战略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支持高新区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共建专业研究所及研发社区;支持高新区开展新型产业技术集成创新试点,以揭榜挂帅、择优委托、滚动立项等形式,提高科研攻关的精准性;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在园区落地转化并实现产品化、产业化,支持对园区内的创新产品给予“首购首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打造“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生态圈。
在对外开放上,国家高新区政策更加具有吸引力。《实施意见》指出,在高新区率先开展外国专家工作站建设、海外工程师引进试点。允许持有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牵头承担政府科研项目,并享受相关资金扶持。
在高新区内企业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经市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批准,申请工作许可的年龄可放宽至65岁;外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凭省级科技行政部门签发的确认函,直接向我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有效期最高10年、每次停留时间最高180日的R字签证。
连云港市将支持高新区在符合国际规则和通行惯例的前提下,建设海外协同创新中心、海外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人才创业基地和国际科技产业合作园区等载体,构建科技和产业、金融、贸易有效对接的联动平台。
鼓励高新区引进外资研发机构和国际技术人才服务机构等。在高新区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加强创新政策现行先试。
来源:连云港市科技局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