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先锋力量,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日前,苏州工业园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操作办法》正式发布实施。该政策衔接科技部、江苏省、苏州市的有关标准,构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贸区高企—苏州市市级高企—省高企培育入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对经认定的苏州自贸片区高企,奖励金额为企业实纳企业所得税额的40%,奖励期最高6年。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将高企培育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布局,持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2019年,辖区更是将高企培育作为科技工作的年度“一号工程”加以全面推进,共申报高企981家,新认定650家,净增360家,高企培育入库数686家,实现了四项指标“全市第一”;有效期内,辖区高企总数突破1400家,达到历年最高水平。
作为苏州自贸片区的具体实施地,园区此次出台的“办法”,结合高企培育及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的制度瓶颈和内在需求,在聚焦重点产业精准引进优质企业、上下衔接构建高企培育梯队、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等方面发力。对苏州自贸片区成立之日起,在园区新注册或新增投资,且研发投入大、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强的科技企业,予以重点政策支持,以支撑和带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发展。
面向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纳米技术及高技术服务业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将加大优质项目招引力度。在搭建高企梯次培育体系上,新政重点遴选成长性好、研发投入大,但尚未达到上级高企条件的科技企业予以支持培养,持续加强园区高企群体规模培育。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效益,苏州自贸片区高企认定关注企业的研发及产出能力,主要参考企业的技术水平及行业地位、年度销售收入、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年度科技活动人员数量占从业人员比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等6项指标。
今后,苏州自贸片区内经认定的高企,参照国家高企优惠政策奖励,奖励标准为企业实纳企业所得税额超过按照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部分。奖励期原则上为3年,特别优秀的企业总奖励期最高达6年。苏州自贸片区内的高企,今后可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和国家级高企。
厚实的产业基础、卓越的创新生态,园区将切实发挥科技创新主阵地作用,不断优化科技服务、完善科技保障、创新科技招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助力产业转型发展的作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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