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扬州市科技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刚刚颁布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进行解读,此次出台22条新政意在为扬州科技人才“解缚松绑”。
此次改革针对的都是以往的难点、堵点、痛点,含金量非常高、意义非常大。一共从三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政策举措,既为科技人才“解缚松绑”,也为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维障碍和制度藩篱,充分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激情和活力,为建设新兴科创名城注入动力。
科技成果转化难,科研经费申请流程繁琐,科研人员编制、薪酬管理有太多条条框框……为了赋予科研人员、科研团队及相关企业更多自主权,扬州市进行政府放权和制度松绑。通过改革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方式,扩大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经费使用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等方式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并围绕深入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支持技术交易市场加快发展,推进实验室等重大科研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此次改革22条新政重在激励科研人才。比如,给予3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或平台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22条新政中也有不少“扬州特色”: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根据研发型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给予奖补;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三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遴选前5位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按研发投入的10%对研发企业予以最高300万元的奖励;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不少于5亿元推进实验室等重大科研设施建设。
新政的受益对象包括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各类创新创业载体、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来源:扬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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