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减负行动2.0”
合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新华日报 2021年6月9日 第16版
本报讯 (记者 张宣) 近期,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实施“减负行动2.0”,合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提高广大科研人员的政策“获得感”。
据了解,为巩固和扩大“减负行动1.0”政策成果,四部门继续深化“7项行动”:继续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进一步减少基层填报工作量;继续简化项目经费调剂管理方式和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加强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合理开展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各类活动;进一步优化整合省级科技创新基地,集成开展考核、评估和管理;持续开展人才“帽子”与薪酬、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问题的清理;持续加大各类科技评价活动中“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的清理力度;更大力度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此外,四部门积极回应科研人员新期盼,启动实施“4项行动”,一是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积极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二是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进一步落实横向委托项目经费分类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酬金提取等政策。三是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从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成果转化、人才团队等方面,给予更多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四是科技政策宣传行动,丰富科技政策宣传解读、专家采访、案例解析、经验总结、典型推广等工作方式,扩大科技创新政策宣传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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