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发改委印发《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1年版)》等三个目录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三清单”包括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1年版)、南京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1年版)、南京市信用惩戒豁免行为清单(2021年版第一批),现已向社会正式公布实施。
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地方性信用法规《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要求,采用编制目录的形式对公共信用信息采集清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信用惩戒豁免行为清单(简称“三清单”)进行规范化管理,推动南京市信用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此,南京市发改委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符合南京各部门实际情况的“三清单”目录。
守信激励措施清单,针对无失信信息记录的社会信用主体采取守信激励措施,共有7个方面23条具体措施,如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给予经费支持、孵化培育;在申请办理证照或者资质等级评定过程中,予以优先办理,适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
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严格以法律法规等为依据进行归集,共有11个方面33条具体措施。其中,对一般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有: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检查;在申请政府补贴、政策支持事项中,给予相应限制等。对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有:采取限制进入相关市场,限制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出境等。
信用惩戒豁免行为清单,是南京市制度创新成果。本次清单是本市第一批次社会信用惩戒豁免行为清单,主要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房产管理、体育管理、医疗机构管理、规划资源管理、应急管理等领域违法行为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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