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厅于近日开放2016年科技创新券补助申请,今年补助拨款总额最多可达到2900万,并且从三方面放宽申请条件。
一是补助对象除已有的中小微企业,新增了已入住设区市级以上备案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的创客,纳入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网络平台管理且对外提供服务、业绩突出的科研设施仪器产权单位等两类内容。二是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的对象不再局限于本省,向省外单位购买的也可以申报补助。三是已有在研科研项目的企业今年开始也可参加申请。
补助申请额度不低于1万元,科技企业不超过20万元,创客不超过3万元,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网络平台单位不超过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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