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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创新券有效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6-07-06 浙江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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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自2015年2月,浙江省开展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以来,政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创新券
  自2015年2月,浙江省开展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以来,政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创新券引导市县和企业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提高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截止2016年5月15日,全省共11个地市、94个县区(包括高新园区)出台了与当地产业发展及科技创新相适应的创新券推广应用政策,累计发放创新券2.72亿元,使用创新券1.02亿元,已兑现创新券0.39亿元;已有987家创新载体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1.2万次,受惠的企业达8630家次,撬动企业研发投入3.05亿元。通过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了企业和创业者创新成本,优化了市县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提升了中小型企业的创新意识,有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省市县三级联动,重政策支持
  2015年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在《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浙科发政〔2015〕20号)、《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促进公众创业创新的通知》(浙科发条〔2015〕21号)等政策指导下,制订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创新券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落实专项经费。2016年3月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在《浙江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的通知》(浙科发条〔2016〕60号)指导下,就创新券支持对象、支持范围、兑现工作以及考核制度等方面作进一步完善。目前瑞安、鄞州等地科技局已修订创新券管理办法。
  政策的全面出台和不断完善,促使地方科技部门由传统的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政府安排财政资金的定向支持方式,转变为全面支持企业、个人技术创新活动的普惠制政策,为支持全省中小型企业及个人创新创业,支持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服务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提供了良好保障。如长兴县自2013年实施创新券制度以来,累计发放创新券近3000万元,直接带动企业研发投入超过6000万元。
  二、统一开放共享平台,重技术创新
  依托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构建全省科技资源的统一开放共享平台,搭建创新券服务系统,实现了创新券的申请、发放、使用、兑现的全流程网络管理。2016年在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基础上,又相继推出手机版和APP应用。通过建设“创新地图”,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手段,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全省9万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4千余家创新载体的服务资源统一定位展示,使创新创业企业(个人)足不出户即可了解全省的创新资源分布,随时进行服务的查询与预约,共享全省科研仪器设备和服务。如温岭市银威机电配件厂,在科技创新云平台申领审核后,快速方便地获得了1.65万元创新券,用于新研发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业设计、合作开发等服务,降低了某产品近60%的研发成本。
  三、激励约束并举,重管理创新
  一是加强考核约束。对地方科技局,以创新券的发放额、使用额、使用绩效以及领导重视程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促动其提高积极性。对创新载体,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纳入省级创新载体评价考核内容,并作为科技条件建设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公开开放与利用信息、开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省级创新载体,予以通报,并采取停止新购仪器设备、在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予以约束。
  二是加强奖补激励。对地方科技局,奖励先进,并按照各区县的使用额给予省级财政奖励用于进一步推动创新券推广应用,2015年评选21家县(市、区)科技局、5家市科技局为“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优秀单位。对创新载体,以奖补方式解决省级创新载体因开放共享带来的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人员投入等新增费用,根据其开放共享实效给予补助。2015年,共奖补省级创新载体3000万元省财政资金,并已相继拨付。
  三是引入第三方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承担创新券管理、服务咨询,为科技局和创新载体提供沟通与服务,并通过对系统服务数据的管理和分析,实时对科技局的审核、创新载体的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实行通报制度,提高创新券申领 、使用、兑付的各环节效率。
  创新券在引导政府资金转变创新资助方式、创新降低中小企业(个人)创新创业成本,提高科技资源共享方面已初现成效,但实际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各市县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创新券使用还不够,创新载体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惠及面需要进一步加大。下一步,科技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策,注重实效,扩大规模和范围,完成2016年全省创新券发放1.5亿元、使用1.5亿元,服务中小微科技企业3万家(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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