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启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以来,广西积极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工作,及时制订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指导意见》、《广西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等文件,组织自治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和各市、县(市、区)有关单位的科技人员、科技致富能手、乡土人才等深入农村和涉农企业,通过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培训指导和创办领办协办科技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以及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技术合作、聘任技术岗位等形式开展各类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努力为“三农”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科技服务。
截至2015年底,广西共有各级选派认定的科技特派员3210名,其中有自治区选派认定的贫困县、贫困村科技特派员2338名,各市、县区选派的科技特派员872名。科技特派员服务覆盖78%的县(市、区),其中无偿服务、有偿服务、创业型科技特派员人数分别占92.06%、3.02%、4.92%。据统计,2015年全区各级科技特派员累计实施科技开发项目390项,开展技术培训35.98万人次,服务带动农户21.22万户,引进、示范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优新品种426项(个)。
在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工作中,广西主要突出“六个强化”,努力做好农村科技特员的选派(认定)、管理、考评激励、引导支持等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社会化长效科技服务机制,使开展农村科技创业工作成为广大科技人员的自愿行为,成为他们转化推广科技成果的有效途径,成为科技服务“三农”的创新模式。
一是强化统筹安排,突出服务重点。以面向和服务各市县的主要产业、主要领域、主要企业、主要基地园区等为重点,以解决科技问题和破解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核心,选派合适的科技人员提供针对性的科技服务。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各市县内的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垦农场、华侨农场、林场等单位和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以及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或者具体村屯、科技示范基地等。
二是强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成科学有效的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模式。在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的过程中,各地紧密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以满足农民需求和发挥科技特派员特长为出发点,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模式。如科技特派员创办科技示范基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辐射带动农民增收的个体经营模式;科技特派员采用投资入股,建立利益共同体的模式;科技特派员租用农民承包地或公司土地,再包给农民,变农民为农业工人的规模化发展模式;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服务模式;科技特派员合伙组建公司、中心,以企业运作方式服务农民的发展模式;科技特派员联合党支部服务农民的模式等等。
三是强化按需选派,引导科技特派员开展长效服务。指导科技人员结合服务单位现实科技需求、派出单位科研成果转化需要以及相关科技项目实施,按照“六个一”要求(即选好一名优秀科技人员、确定一个服务产业、选准一个服务对象、建立一种服务模式、搭建一座沟通与合作的桥梁、提供一项以上技术等服务),抓好对接和选派,提高科技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科技特派员选派、认定过程中,坚持自愿和“自行配对”原则,根据服务对象需要选择合适的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自行商定服务内容、服务报酬、服务方式等,确保科技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长效性。建立科技特派员选聘制度,根据选派服务对象不同,分别选派认定为农村科技特员、贫困县科技特派员、贫困村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特派员,并颁发聘书,组织签订选派三方协议书,落实各自责任,明确服务任务,努力打造“四服务”型(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真服务)科技特派员队伍。
四是强化项目引导扶持,建立激励机制。广西设立农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试点示范专项、广西科技特派员服务贫困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课题筛选立项以考查科技特派员在申报课题之前的工作成效为主,支持一批此前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成效较好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继续根据服务对象需要,开展有效科技服务,指导建立一定规模的科技示范基地,构建利益共同体,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探索建立长效的科技服务机制。在科技项目申报和立项方面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对前几年服务成效显著的优秀科技特派员给予经费后补助支持。2012年以来,广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和实施科技项目,其中2015年安排1500万元。
五是强化绩效考评,表彰先进,宣传典型。专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从“工作落实与计划安排情况”,“约定或计划的年度科技服务、创新创业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利益共同体或长效性、市场化服务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科技服务、创新创业效果效益情况”等四大方面,每年对农村科技特派员进行工作绩效考评,并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科技特派员,对考评结果为优秀档次的科技特派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补助经费支持;对于没有开展科技服务或服务成效不佳的科技特派员,一律不给予支持,或者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
六是强化管理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科技服务情况登记制度,定期登记贫困县科技特派员提供科技服务的次数、天数以及服务单位对服务的评价等情况,定期统计科技服务绩效情况(登记的服务记录情况作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建立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平台和服务QQ群,及时发布有关政策、信息和工作要求,经常与科技特派员联系沟通,及时解答科技特派员在科技服务中遇到的问题。目前正在研究建设科技咨询服务管理平台(含手机APP),届时科技特派员将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及时上传服务记录、图片等,便于随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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