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省级公立医院价格调整为5300元/次,并于6月30日起执行,相比以往动辄近万元的费用,将极大减轻癌症患者的医疗负担。
虽然大量癌症靶向药已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和我省大病保险药品支付范围,较好地减轻癌症患者的用药负担,但是,诊断和治疗过程的检查仍给癌症患者带来沉重压力,尤其是临床上常用的癌症诊断和治疗中PET-CT的检查费用未纳入医保报销,成为患者家庭的重要经济负担。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从4个方面对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作了明确:明确支付对象,为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明确支付范围,限恶性肿瘤分期及治疗后复发/转移的检测;原发灶不明转移性肿瘤原发灶的寻找;指导放疗计划靶区的设定。明确支付标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省级公立医院价格调整为5300元/次,各设区市在不高于省级公立医院价格前提下,依法制定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大病保险按上述价格和相关规定支付。明确支付监管,各地要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加强对医疗机构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费用支出情况的监测分析,有重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防范医疗过程中的滥用行为,促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真正把惠民的好事做实做好。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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