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科技局发布《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围绕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和建设上合示范区、自贸区青岛片区、打造工业互联网之都等战略任务,选拔能推动产业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为青岛市赢得未来发展优势。
《办法》要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须创新业绩显著或创新潜能突出,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产业化前景,依托青岛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研发平台建设。申报“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计划”须以企业为申报主体,企业须在青岛注册一年以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须有研发、产业化合作基础。该计划每年评选一届,每届选拔60人左右,管理期4年,实行动态管理。 依据申报项目水平,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认定分为三类。一类项目须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市场开发潜力大、能引领青岛产业发展、有效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二类项目的科研或技术成果属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市场开发前景广阔,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生产成效显著;三类项目的科研或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创新项目符合青岛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办法》特别指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直接纳入计划支持:入选省顶尖人才“一事一议”的,直接纳入计划,根据专家认定层次,给予最高省、市1:1的配套支持;对创办科技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的,择优纳入计划;符合《关于加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有关条件的,经审核认定直接纳入计划;通过《青岛市高端人才项目定制化支持实施办法》认定的,直接纳入计划。 《办法》提出,按照项目层次不同,最高将给予1亿元资助;根据项目认定层次,给予相应人才津贴,一类项目给予每位带头人500万元、二类项目给予每位带头人100万元、三类项目给予每位领军人才每月0.4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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