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决定》明确提出把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芜湖发展的主战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大力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切实增加对科技进步和创新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激励自主创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扶持作用;继续加快科技创新创业基地与平台建设;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不断壮大人才队伍建设;大力营造创新文化氛围。《创新决定》中,还特别强调了要增强政府和全社会对科技的投入,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市、县区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市本级逐步达到3%以上,县区级逐步达到1.5%以上。从2007年开始,市本级财政每年再安排用于国家和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富民强县工程等配套补助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专利促进保护、科技成果奖励等专项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规划纲要》根据芜湖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十一五”及2020年科技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发展目标为:到201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3%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以上,每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较“十五”末下降20%,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400家以上,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1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5%,占工业销售收入的60%。全市建设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研发)中心60家以上,年申请专利量2000件以上,科技综合实力达到全国选进水平;到2020年,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科技进步与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力量。同时,围绕实现上述目标,在汽车及其零部件、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与医药、环保与高效节能、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等八个方面组织实施一批攻关和产业化项目;在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和实施人才、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战略等四个方面,推出了新的举措。
芜湖市科技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