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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出台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

   2016-08-12 江苏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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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7月20日,《江苏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
  7月20日,《江苏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办法》出台,旨在防范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风险,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明确了知识产权评议的主要内容、方式流程、结果使用、责任纪律等内容,并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对于财政资金投入数额较大以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具有较大影响的经济科技活动,其主管部门在经济科技活动中应当及时开展知识产权评议,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协调全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江苏省自2006年启动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以来,先后为省重大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省双创人才评选等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30余次,累计分析专利5万余件。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作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多次承担省内外分析评议项目,为保障分析评议工作扎实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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