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选准试点企业。通过深入企业调研,严格评选标准,层层审核把关,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中首批选择了16家企业开展市级试点,并推荐4家企业进入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行列;二是安排专项试点资金。在2007年度市科技计划中安排200万元创新型企业试点专项,用于创新型企业试点补助及奖励;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对试点企业申报市科技计划、重大技改、高技术产业发展、火炬计划项目等,优先予以立项;优先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申报成功的予以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帮助试点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交流与合作,支持申报建立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和示范基地;四是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出台了《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型试点企业考核评价方案(试行)》。每年底,分别从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成果、创新效益、创新管理等五个方面对试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连续两年考核均合格的试点企业,命名为“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