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东至县委、县政府将2008年确定为“工业发展攻坚年”,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出台多项政策力促企业技术创新。
一是鼓励企业技术创新。鼓励工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技术研发。鼓励工业企业生产高新技术产品。鼓励工业企业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合作,有效利用其科技成果和实用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鼓励工业企业自主研发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生产、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经省级以上认定后,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鼓励工业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对被列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是将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纳入工业发展考核目标。凡是获得新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高新技术产品称号的企业在考核中分别给予加分。
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投入的放大和导向作用。鼓励规模企业实施三年倍增计划,对达到“倍增工程”发展目标的,县财政按“倍增工程”企业当年实缴所得税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等额奖励企业用于技术改造与创新,引导企业增加技术改造投入,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推进一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加快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企业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四是着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联系2所以上高校院所、10名以上专家教授与该县2家以上企业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加快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支持、鼓励企业创建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加快推进产品升级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