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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政府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2008-09-04 合肥市科技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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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在庐阳区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庐阳区政府出台了《关于

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在庐阳区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庐阳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若干奖励政策(试行)》,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本地化,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设立“庐阳区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经费,设立“庐阳区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规定凡在庐阳区内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并依法纳税的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和企业隶属关系,均可申报专项资金支持。

二是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人民币6万元;凡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重点新产品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获得国家专利的企业,每项专利补助人民币1000元。

三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被认定为“合肥市创新型企业”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奖励人民币50万元;获得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的,奖励人民币15万元;获得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获得省、市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照省、市奖励金额1:1配套奖励。

四是鼓励企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凡被认定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被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同时对具备科学性、前瞻性和市场潜力的研发课题,认定为“庐阳区政府科研项目”,并奖励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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