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繁昌县委、县政府出台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了“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获得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的奖励政策。
通过县科技部门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上门指导、跟踪服务,2008年,该县有15家企业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12家企业通过了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审查。
2008年11月,繁昌县委、县政府出台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了“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获得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的奖励政策。
通过县科技部门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上门指导、跟踪服务,2008年,该县有15家企业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12家企业通过了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