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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被国家四部委批准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

   2009-02-20 合肥市科技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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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在京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城市授牌

日前,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在京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城市授牌,并对推进试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合肥被列为首批13个试点城市之一。

根据同时公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鼓励试点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对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按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价差,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长度10米以上的公交客车是此次补贴的重点。其中混合动力客车最高每辆补贴42万元,纯电动和燃料电池客车每辆分别补贴50万元和60万元。对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混合动力汽车根据混合程度和燃油经济性分为5档,最高每辆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同时,地方财政也要安排一定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保证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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