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及《池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实施细则》的规定,池州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安徽鸿凌机电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企业研发中心”)的认定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企业研发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评估,有14家达到认定要求。经研究,决定认定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池州市数控机床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池州非金属矿工业发展研究院等14家企业研发中心为池州市第一批企业研发中心。经认定的企业研发中心将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