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池州市推进工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池州市科技局、经委、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池州市推进工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具体操作办法》,决定对在全市范围内符合《池州市推进工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规定的注册企业或个人予以奖励资助。目前,2009年度的有关奖励资助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
根据《具体操作办法》,凡符合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新认定符合池州市支柱产业和新型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的以及对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企业各种专利等22项条件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均可获得奖励资助。装备制造、新能源、非金属新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钢铁新材料、电子信息、新兴化工、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独特创意等产业被列为优先奖励资助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