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和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优惠政策,1月24日,巢湖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及相关行业的专家召开了2009年度巢湖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核会议,对该市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报的30个项目进行审核,并认定了“草甘膦工程化关键技术的开发”等18个项目。这18个研究开发项目所属的企业可凭市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认定意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代理事务所出具的“研究开发费用审计报告”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150%扣除的核准手续。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必将进一步鼓励巢湖市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巢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