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池州方达科技有限公司和池州市正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家企业成为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同时也是池州市企事业单位首次进入全国试点单位名单。
第四批试点工作自2010年正式启动,为期2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统一进行工作部署、指导、检查和监督,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按照试点方案,具体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第四批试点工作的实施。
试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激发该市企事业单位加快自主创新的步伐,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