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加快推进马鞍山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进程,推动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日前,马鞍山市科技局制定出台了《马鞍山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从工作原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审查认定、考核评价及表彰奖励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将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纳入试点、示范范围,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其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优先获得市专利产业化专项资金的支持。马鞍山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示范企业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加强工作监督和考核,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全市企业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