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出台《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其中有70余项“真金白银”扶持措施惠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支持组织发展政策。对依法登记、有效运转1年以上、社员数200户以上、运作规范、服务优质、带动效果明显的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补助8万元;对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每家分别一次性补助1万元和0.5万元。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协会项目的,按照国家和省奖补标准,市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扶持基地建设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代养殖业、特色种植业、林木花卉业等规模生产基地建设的奖补政策达19条53项,具体奖补政策涉及现代养殖业的新建生猪良种猪场建设、新建年出栏5000头以上商品猪场(小区)建设、新建存栏150头规模的奶牛场、新建出栏100万只规模肉禽场、新建存栏10万套以上种鸡场和3万套以上肉鸭场、培育家禽新品种和配套系、新开发龙虾苗种繁育基地、新开发黄鳝网箱养殖、水产良种场建设等;最高单个奖补项目是新建并从国外引进原种猪300头以上的原种猪场,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促进壮大提升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当年销售收入达30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殊奖励政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扩大销售,对合作社参加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农业展销会的一次性据实补助展位费和运输费50%。
鼓励创新发展政策。鼓励农民参与土地合作,对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入股农户达到100户以上且入股土地面积300亩以上的,每家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省扶持的新建乡村农村能源项目,按国家、省奖励资金给予1∶1配套。鼓励发展农机、植保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点鼓励水稻插秧、油菜收割等机械发展。
促进科技运用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认定的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确认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以上奖励、新通过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发布农业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合作社的企业新认定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除奖补政策外,合肥市还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纳入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范围,将对3400名合作社社员、500名合作社管理人员给予免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