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的监督,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全市科技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日前,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为执法检查做准备,市科技局负责同志在会上对科技进步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辅导,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了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林春、王月明、华黎明、芮琼、汪永年、陈苏汉,秘书长王兴无等出席会议,副市长龙李海列席会议。汪永年主持会议并对此次执法检查活动提出要求。5月20日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分四组对全市三区一县和部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一法一条例”发布以来,马鞍山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摆在重要位置,把提升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列为中心工作,取得了五大明显成效:
一是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升。连续6次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荣誉称号,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7.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由2006年的173.7亿元增加到36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31.5%;高新技术企业83家、高新技术产品155个。
二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拥有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1家、省级8家,市级15家。马钢、华菱、中冶华天等重点骨干企业和转制院所成为自主创新的主力军,自主研发和掌握了一批具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与核心技术,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自主创新异军突起,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已发展至228家,年度技工贸总收入48亿元。
三是科技发展基础条件明显优化。全市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5家,重点实验室1家;拥有省级各类研发中心27家、重点实验室4家,博士后工作站2家。每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850余人。
四是科技创新成果明显增多。2006年以来,全市共有3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2项成果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累计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031项,合同成交额4.17亿元,连续多年居全省前列;累计申请专利2183件,授权1337件。2009年,该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五是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明显加快。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多项先进适用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农产品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实施国家星火计划14项, 3个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省级审定,油菜、水稻良种覆盖率均达到98%以上。培育认定省级专家大院4家。圆满完成科技“进社区、进乡村”工程建设任务,被评为安徽省50年来“十项最具影响的科普活动”。市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检查中同时也发现,该市一些企业的自主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突出、自主研发能力较弱、投入不足以及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检查组表示,将结合此次执法检查,对有利于推进科技进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收集整理,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