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萧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萧县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暂行)》,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凡获得授权或受理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本县专利权人均可享受政府资助,资助资金在专利申请受理后及授权后分步兑现,每半年申报一次。办法同时还规定在本地实施转化产生一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目,县政府还将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近日,宿州市萧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萧县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暂行)》,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凡获得授权或受理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本县专利权人均可享受政府资助,资助资金在专利申请受理后及授权后分步兑现,每半年申报一次。办法同时还规定在本地实施转化产生一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目,县政府还将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