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整合优化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整合优化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进行了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改革必须面向创新型省份建设和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坚持“遵循规律、改革创新、简政放权、公正公开、规范高效”的基本原则,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市场导向、绩效导向”的思路,统筹协调,激活企业主体,创新科技管理,规范资金监管,资源配置合理化、项目管理科学化、决策流程规范化、经费使用绩效化、管理手段信息化,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
《实施意见》包括八个方面共三十二条,主要措施和政策亮点是:
一是优化整合科技计划类别。围绕科技计划功能定位,优化整合科技计划类别,形成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平台与人才专项、科技创新环境专项等6大类科技计划。其中创新型省份建设类项目突出市场政府联动,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突出原始创新,科技重大专项类项目突出企业创新主体,重点研发计划类项目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平台与人才专项类项目突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创新环境类项目突出创新创业环境营造。
二是完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厅在现有省各类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省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中央、省、市科技项目信息互联互通。通过省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省级科技计划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资金安排、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进行信息管理。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并向社会开放服务。
三是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流程。改革项目指南制定和发布机制、建立健全立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查重,探索实行重大项目预算评估评审,明确项目立项审批时限,规范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推行项目网上申报、网上与网下评审结合、会议答辩评审、网上公示制度,加强项目验收和结题审查,建立完善科技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实现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省科技厅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可以采取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估评审、用户测评等方式,依据项目任务书组织验收,项目验收结束后,按要求提交科技报告。实施分类结题验收,后补助项目,不再组织项目验收。
四是优化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在评估评审中不简单按比例核减预算。建立科技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科技项目资金纳入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据实编制。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比例限制。简化预算调整程序,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并提出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规范管理绩效评价后补助项目资金和横向经费。后补助项目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用于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专利发展、科技服务机构运行等工作,横向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五是加强资金监管和相关制度建设。改进检查方式,避免重复、多头、过度检查,并依托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实施省级科技经费监管。项目承担单位承担项目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和专家咨询费等,原则上采用“公务卡”或非现金方式结算,实现“痕迹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省级科技报告制度,改进专家遴选制度,项目评估评审应当以同行一线专家为主,吸收省外高水平专家参与。扩大企业家、风险投资人、金融机构专家等参与市场导向类项目评估评审的比重。探索建立省际交叉开展项目评审机制,建立完善专家数据库,向市县开放共享。建立科研信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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