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安徽时代漫游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樱艺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安徽飞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安徽同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安徽吴楚科技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乐堂动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家企业通过了国家2010年动漫企业认定。我省通过认定企业共8家,数量在全国省份中排名第七,合肥市在中部城市中名列第一。
为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文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成为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助推器,有利于落实对动漫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动漫企业及其产品,都将享受到优惠。
作为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合肥市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将动漫基地的发展纳入安徽“861计划”以及合肥市“1346”行动计划内容之中。截至2010年底,基地内各类动漫和服务外包企业已达到200家以上,实现年产值20亿元,年税收1亿元。预计2012年以后,动漫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规模将实现大幅增长,年产值将超过百亿元,培育一批上市公司,就业人数将达到5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