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芜湖市出台《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在芜湖转化的若干政策》(简称“20条”)。“20条”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指向明确、易于操作,为加强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在芜湖转化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20条”涉及财税、平台建设、人才等多项优惠政策。按规定,科技成果在芜湖实现产业化,按其每项转让收益的10%、最高每项不超过30万元给予奖励;科技成果首次自行在芜湖转化并在芜湖实现产业化的,自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上缴税收100万元以上的,即给予其实现地方税金50%的奖励,其中对拥有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给予其实现地方税金70%的奖励;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芜湖创办企业的,给予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前5年所缴税收本市地方实得部分金额奖励给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后5年按50%奖励给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创新平台被认定为省级的奖励高校或科研机构3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的,奖励50万元;在芜湖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自在本市注册登记起,第1年免费提供100平方米工作用房和20万元启动经费;以后两年,每年向本市转移科技成果3项以上(含项)且实现产业化,则每年给予20万元运营费资助。被认定为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高校、科研机构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进行科技招商在芜湖落地的,且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
为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该市还以“自主创新、合作共赢”为主题,召开了全省18所高校和14家科研院所等200人参加的产学研合作恳淡会。会上发布了10大类、总计300项企业技术难题需求,汇编了由105份文件组成的《自主创新政策选编》,签订了5份战略性新兴产业区校战略合作协议,6份战略性新兴产业、5份服务外包产业项目对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