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该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项目按期竣工投产后,给予项目仪器设备购置额的5%补助;新认定为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品牌示范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一件一次性奖励3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并投入批量生产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对已经取得攻关成果、实现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项目,经过验收合格的给予5-50万元奖励。
为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政策规定,对列入省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中的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每年支持10个投资额超亿元的重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当期中长期贷款利率,给予项目贷款贴息2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省支持额度,给予适当配套支持。对于特别重大的新兴产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特殊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