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黟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政策。
1、凡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100万元以上(设备投资超过50%),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30%贴息补助,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50%贴息补助。
2、对列入国家、省级以上支持项目,按照上级补助标准给予10%配套资助。
3、使用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用设备且设备价值达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购置设备费用的10%补助,信息化建设项目按实际支付额的10%补助。
4、当年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龙头(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或5万元。企业参与国家标准、省级(行业)标准修订的,给予一次性4万元、2万元奖励。
5、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开发、引进国家级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科技成果,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或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