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凤台县加大自主创新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技术创新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县财政要确保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预算2%以上,设立技术创新、产学研、专利等专项资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每年县财政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意见》还重点从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建设、产学研一体建设、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建设等方面加大企事业技术创新的奖励扶持力度。如: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助20万元;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动植物新品种资助10万元;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分别资助1万元、2000元、1000元;对企事业单位聘用的科技专家,经评审批准给予聘用单位聘用费30%最高5万元资助,专家享受县政府一次性津贴。
《意见》的出台,对提高该县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凤台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