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和总工会五部门联合下发《淮北市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淮北市首批市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该《办法》规定了市级创新型企业申报认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要求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且企业主导产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要求。同时建立创新型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认定工作,择优认定5—10家市级创新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实现动态管理,市级创新型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对被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除颁发“淮北市创新型企业”证书、牌匾外,还将按照《淮北市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给予10万元奖励。
该《办法》的出台目的是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淮北市试点工作,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形成国家、省创新型企业梯队,增强创新型企业的示范、辐射和带动能力。目前,2011年淮北市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