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相山区制定并出台了《相山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办法》规定了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原则、使用条件和补助范围,要求申报区级科技项目必须进行论证,项目论证工作每年进行2次,研发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时严格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费国库统一支付制度和项目负责人制度,加强对项目经费的决算管理,确保项目经费安全、高效使用。
今年,该区计划安排财政科技经费600万元,目前已下达“现代设施农业三新应用研究与示范”等科技计划项目4项,安排项目经费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