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为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惠民强市,提高市农社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黄山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黄山市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指出,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是市财政为支持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与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同时强调,要突出重点集中财力扶持,每年支持项目数不超过项目申报总数的40%。
规定共10条,在《黄山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使用原则、支持领域和相关申报程序,有力地推动市农社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