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为了紧紧抓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大好机遇,鼓励国内外客商和本土企业、个人在凤阳投资创业,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凤阳县工业类项目鼓励投资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设立高新技术奖励基金。
一是对在凤阳设立、新认定的国家级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检测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上述机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是对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上述奖励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上述奖励政策的出台,必将提高凤阳企业和个人的科技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凤阳经济和社会建设加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