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构建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黄山市市委、市政府于日前印发了《关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计划通过实施“12346”目标行动,到2015年底,全市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具有黄山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二是着重从发展特色产业、建设企业主体、建设创新平台、加快产学研合作、集聚创新人才、加大科技投入和优化创新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黄山市要围绕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战略目标,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方针,依托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四大战略平台,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大力实施开放创新战略,突出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强化政府支持、市场导向,注重统筹协调、合作共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推动黄山科学发展、加速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